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之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乐种业”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配套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062号文《关于核准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朱黎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10,709,504股新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7.47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19年11月21日11时止,丰乐种业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79,999,994.8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6,916,541.73元,丰乐种业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083,453.15元。
截止2019年11月21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19)00047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3,083,453.15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3,486.99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10年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截至2019 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务区支行 | 499070100100278220 | 73,083,453.15 | 13,486.99 | 活期 |
合 计 | 73,083,453.15 | 13,486.99 |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形成的金额。募集资金使用时,银行尚未到结息期,因此期末尚存在未支付的利息金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之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国元证券对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之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此页以下无正文)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编制单位: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308.3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308.3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308.3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 支付购买同路农业股权的现金对价 | 否 | 10,150.00 | 7,308.35 | 7,308.35 | 7,308.35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2.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 | 否 | 1,637.00 | -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3. 2×10T/h玉米种子加工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 | 否 | 4,040.00 | -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4.高通量分子育种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1,033.00 | -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5.种子储备基金 | 否 | 1,640.00 | -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8,500.00 | 7,308.35 | 7,308.35 | 7,308.35 | 100.00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18,500.00 | 7,308.35 | 7,308.35 | 7,308.35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7,308.35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募集资金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之后,已全部用于支付交易对方的现金对价,2×10T/h玉米种子加工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和高通量分子育种平台建设项目2个项目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拟终止其实施。。
(此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之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高 震 刘晋华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