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开立医疗: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文昭)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2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梁文昭)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梁文昭)作为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年度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我在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基本信息

梁文昭,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深圳市友联时骏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常务)董事,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深圳市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相关会议情况

2019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6600
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列席股东大会的次数1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接到董事会通知之后,均认真审议会议资料并向公司管理层深入了解相关信息,确保对审议事项全面了解。我在会议中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并以会计专业能力和经验发表了独立意见。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等情形。在股东大会中,本人积极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回答股东问询。

本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委员会形成的决议提交董事会。

同时,公司为独立董事深入调研会议相关事项等方面提供了便利,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19年4月22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2、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议案》、《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开展2019年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关于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质押子公司股权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9年7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关于修订员工购房贷款

管理规定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9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对《2019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关注了公司涉及公司经营和规范运作的各类事项,重点包括:(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2019年度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2)高级管理人员任职以及薪酬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薪酬与其业绩向匹配。(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是合适的,且能保证审计独立性。(4)现金分红情况:公司在2019年实施的利润分配符合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广大股东利益。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本年度我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检查了公司财务内部控制流程,公司为本人开展现场调研提供了积极的支持。本人认为:公司目前的内部财务控制机制相对完善,职位分工能有效制衡,审批流程合理,能够确保不出现重大财务风险。本人主要从财务治理方面,对公司财务控制、内部审计等方面提出建议,促进公司财务规范运行,努力做到财务稳健、财务数据真实可靠。

七、 总结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赋予我的职权,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0年,我将继续保持独立性,依法合规履职独立董事职责,努力发挥本人会计专业优势,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梁文昭

2020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