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捷)作为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年度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中国证监会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我在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基本信息
王捷,男,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美国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现任苏州信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医学总监,2010年至今任江苏省人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医学院心脏科研究人员,美国生理学会、美国心脏学会会员,兼任开立医疗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相关会议情况
2019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6 | 6 | 0 | 0 | 否 |
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 |
列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1 |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会议中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发表了独立意见。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等情形。在股东大会中,本人积极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回答股东问询。本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下属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会参与了2次会议,作为战略委员会的委员参与了1次会议,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会参加了4次会议,委员会形成的决议提交董事会。同时,公司为本人深入了解审议事项和参与会议提供了便利,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人的工作,没有妨碍本人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19年4月22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2、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议案》、《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开展2019年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关于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质押子公司股权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9年7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关于修订员工购房贷款管理规定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9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对《2019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关注了公司涉及公司战略和规范运作的各类事项,重点包括:(1)公司实施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合理性:实施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2)修订员工购房贷款管理规定:本人认为修订后的《员工购房贷款管理规定》,增加了为员工购房提供支持的资金金额,免息加低息的组合,在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之间取得了更好的平衡,有利于进一步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的工作制度,充分履行了各自职责。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为更有效地履行职责,我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调研,了解了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公司战略规划及执行情况、公司募投项目进展情况等,公司相关部门为本人开展现场调研提供了支持。同时,本人从公司产品研发、业务开拓、投资项目等方面为公司提供了一些意见建议。本人认为:公司业务决策形成过程合法合规,业务风险可控,投资项目管理到位,公司战略决策能得到有效执行。
七、 总结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依照相关法规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充分履行了监督职责,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况,公司决策层和管理层的各项行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2020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王捷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