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1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9年度,公司召开了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宋小宁 | 5 | 4 | 1 | 0 | 0 | 否 | 2 |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未出现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序号 |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19年2月15日 | 1、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长薪酬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3、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4、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19年6月18日 | 1、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3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19年9月10日 | 1、关于公司向银行融资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19年度,本人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的资料进行审查,向公司相关人员问询、了解具体情况,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不定期沟通,了解公司经营、投资、财务等状况,同时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相关职责。
四、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19年,本人担任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各专门委员会分别就公司相关讨论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达成一致意见,期间本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发表建议,起到专门委员应有的作用。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序号 |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议案 | 审议情况 |
1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2019年2月15日 | 1、《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2、《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3、《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4、《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通过 |
5、《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通过 | |||
6、《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7、《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至2018年财务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2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2019年7月27日 | 1、《关于公司2016年至2019年1-6月财务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序号 |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议案 | 审议情况 |
1 | 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2019年2月15日 | 1、《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 | 通过 |
2、《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通过 |
3、提名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未召开相关会议,本人作为委员之一主要通过参加董事会等多方位、多渠道对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进行了审慎考察,进一步促进了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以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健康发展。
六、其他事项
1、2019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19年度,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19年度,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本人联系方式:zhengquan@zhbojay.com
2020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促进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自己的作用。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宋小宁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