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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利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2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并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变更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的有关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公司首次执行该准则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五、备查文件

1.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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