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1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年4月17日 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吴继新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监事会制度》进行了修订。内容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
公告编号:2020-06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公告编号:2020-051)。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