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57证券代码:833781 证券简称:瑞奇工程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制度经公司于2020 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经公司于2020 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规范,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承诺指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承诺人以及公司(以下简称“承诺人”)就重要事项向公众或监管部门所作的保证和相关解决措施。
第二章 承诺管理第三条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其他承诺人以及公司在申请挂牌或上市、股票发行、再融资、并购重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等过程中做出的解决同业
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