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准发行金融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浦发银行发行金融债券的批复》(银保监复〔2020〕128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20〕第70号),同意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500亿元人民币金融债券,核准额度自决定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本次金融债券发行结束后,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
公司将严格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等规定,做好有关发行和管理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