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洪湖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9年12月09日,湖北洪湖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湖北洪湖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因公司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于2019年12月09日开市起继续暂停转让,最晚恢复转让日为 2020年1月8日。2020年1月7日公司发布《湖北洪湖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于2020年1月7日开市起继续暂停转让,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20年2月7日。2020年2月6日发布《湖北洪湖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3),于2020年2月7日开市起继续暂停转让,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20年3月6日。2020年3月5日发布《湖北洪湖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于2020年3月6日开市起继续暂停转让,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20年4月5日。
因本次拟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需要同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政策咨询,同时因公司所处疫情最中心湖北省,从2020年1月开始
公告编号:2020-09各项工作全部被迫暂停,预案的相关准备工作未能如期开展,受疫情所影响,本次拟实施的重大重组事项政策咨询工作仍未完成,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沟通相关政策,为避免股价大幅波动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公司将继续申请延期恢复股票转让。经公司申请并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20年5月6日,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湖北洪湖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