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会计政策的概述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废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16号的规定编制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调整:
(1)合并资产负债表
①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②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③增加“应收款项融资”、“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等项目。
(2)合并利润表
①将“减:资产减值损失”项目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表示)”项目;
②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③调整“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列报顺序。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项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没有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及变更会计政策。
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