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百花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2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

作为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阅相关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审计机构等进行深层次、多方位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重大事项的构建及完善状况,重点关注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运行情况,监督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9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8年8月28日选举产生,共有四名独立董事,分别是宋岩女士、顾政一先生、李大明先生、朱玉陵先生,其中宋岩女士为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市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份,也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独立董事本人均没有为公司及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参会情况如下表。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召开前我们能详细阅读会议资料,从行业、管理、财务等专业角度对所列提案进行分析,并能发表专业性独立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独立董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宋岩661004
顾政一664101
李大明662002
朱玉陵666000

(二)到公司现场考察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到公司现场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流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我们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并投出赞成票,未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部工作人员与我们保持良好的沟通,使我们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动态。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对我们存在疑问之处及时解答,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便利条件,积极有效的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

三、重点关注事项

2019年度,我们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要求,对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及偶发性的关联交易根据客观标准对其是否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截止 2019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新增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亦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2019 年度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担保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我们重点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过程完全符合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认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技能,忠诚、勤勉地履行了各自的职责。公司已严格制定业绩考核和薪酬制度,并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董事、监事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19年,公司依规发布了业绩预告,未发布业绩快报。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不再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更换西安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控股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事项,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公司第二大股东关于业绩承诺事项已于2019年12月10日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开庭室开庭审理,仲裁事项已作出裁定,裁定的执行存在不确定风险。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9 年度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能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能够公平、公开、公正地对待所有投资者,切实保证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作出相应的决策,为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在 2019 年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6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1次。

四、总体评价

2019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各会议审议事项的决策,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尤其关注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 最后,我们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2019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配合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 顾政一 宋岩 李大明 朱玉陵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