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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金投资: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2

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严格依法履行监事会的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行使职权,勤勉尽责地开展监事会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2019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累计召开6次会议,具体如下:

1.2019年4月23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及变更会计政策事宜发表了审核意见。

2.2019年4月24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并对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

3.2019年8月22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对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变更会计政策事宜发表了审核意见。

4.2019年10月24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并对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

5.2019年12月11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对公司向控股股东霍尔果斯通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借款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6.2019年12月18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对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规则的规定,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诚信勤勉,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未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形,未出现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财务检查情况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年度报告》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共计四份定期报告,对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规范、账目清晰,财务资料能够真实、客观、准确的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3.公司对外投资及资产出售情况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及资产出售等事项的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内幕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9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和实际情况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及体系已基本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司运营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能够发挥较好的管控作用,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全面、客观地反映公司内控体系运行的实际状况,公司内部控制合理、有效。

6.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2019年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生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7.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及公司制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开展了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工作,能够真实、完整的记录内幕信息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开披露前的编制、审核、披露等环节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2019年度,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也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的情况。

三、监事会2020年工作规划

2020年,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和义务,依法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及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监事会将继续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运作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活动。监事会也将继续加强自身学习,学习借鉴先进的监事会运作经验,提高专业技能,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以及履职能力,持续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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