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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金投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2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20-021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更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需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上述两项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及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其中,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公司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财会〔2019〕16号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2.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修订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内容主要包括: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和“专项储备”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将合并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将合并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原合并现金流量表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原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专项储备”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1.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计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2019年度财务报表不予调整。该准则变化影响的重述数据如下:

单位:元

业务性质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
列式科目金额列式科目金额
因转让商品/销售服务/提供劳务而收到的预收款预收款项664,241.87合同负债664,241.87

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过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16号通知及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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