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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捷电气: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捷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认真、审慎的核查了信捷电气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6】2751号《关于核准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信捷电气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10万股,发行价格17.8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4,803.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40,500.00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6年12月15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44040015号《验资报告》。

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信捷电气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投入募集资金

运动型PLC、高端伺服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15,335.92

15,335.92

智能控制系统及装置生产线建设项目12,881.12

12,881.12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投入募集资金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4,453.96

4,453.96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4,329.00

4,329.00

补充流动资金3,500.00

3,500.00

合计 40,500.00

40,500.00

三、募投项目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

入进度

备注

运动型PLC、高端伺服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

19,335.92

17,108.67

88.48%

正在进行

智能控制系统及装置生产线建设项目

4,061.12

3,230.88

79.56%

本次拟结项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9,273.96

6,606.17

71.23%

正在进行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4,329.00

1,949.28

45.03%

本次拟结项

补充流动资金3,500.00

3,500.00

100.00%

已结项合计 40,500.00

32,395.00

公司于2017年2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将企业技术中心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购置写字楼变更为自建写字楼,投资总额增加,募集资金使用总额不变,项目的资金缺口将以自有资金解决。

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将智能控制系统及装置生产线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中的8,820.00万元不再投入该项目并转为替换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自有资金投入和投入运动型PLC、高端伺服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但其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仍作为后续设备购置等。

至此,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智能控制系统及装置生产线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截至2019年12月31日节余募集资金为3,209.96万元(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占这两个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38.26%。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加强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较好的控制了采购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二)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更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3,209.96万元(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待转入公司基本户或者一般账户后,公司将办理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六、相关审批程序

2020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议案《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4月20日,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认为:鉴于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对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拟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拟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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