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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微科技: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1

证券代码:831872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7919521038
承诺主体名称实际控制人赵善麒
承诺主体类型□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承诺来源□权益变动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承诺类别□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承诺)
承诺开始日期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10日内
承诺履行期限股东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10日内
承诺结束日期自公司终止挂牌后10日内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实际控制人承诺内容:为充分保障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股东大会且未取得摘牌同意书面意见的股东和已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善麒承诺由其本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回购措施如下:

1、回购相对人回购相对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股东大会且未取得摘牌同意书面意见的股东或参加股东大会对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宜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亲自送达、邮寄送达书面申请材料且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限制交易的情况。

2、回购请求方式:异议股东应当在承诺有效期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至公司(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且同时向指定邮箱发送股份回购申请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进入公司指定接收系统的时间为准)。书面申请材料包括:异议股东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或盖章,并署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异议股东取得所持股份的所有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或其他成本证明文件、《回购股份申请书》。若公司未在承诺有效期内收到异议股东递交的书面申请材料的,则视为股东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公司将不再承担股份回购义务。

3、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回购相对人所持股票数量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由中国证券登让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所记载的信息为准。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的成本价格(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除权除息,其持股成本价格作相应调整)。

4、回购相对人与承诺主体之间就承诺事项的履行存在争议的,可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承诺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三、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公司已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障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善麒做出上述补充承诺。

四、其他说明

五、备查文件

(一)《关于履行异议股东保护机制的承诺函》。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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