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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中华A:关于终止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1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概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拟向深圳瑞安信息科技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智胜高新科技企业(有限合伙)、万胜实业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及深圳贝尔高新科技企业(有限合伙)共四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10,269,586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5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

二、终止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原因

2020年2月1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证监会令[163号])和《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20]11号)。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基本要求、决策程序、信息披露要求、中介机构要求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说明。

考虑到近期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并且为尽快顺利推进公司融资进展,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公司与交易对方同意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三、终止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临时)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四、终止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原方案的同时推出本次新方案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出具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终止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主要是基于目前资本市场发生变化及发行监管政策调整,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公司审议上述议案的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3)同意公司终止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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