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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1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4月18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钢股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在保障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进行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上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在上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一、公司上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2019年5月13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业务,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35亿元,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2019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最高余额没有超过授权额度,已到期的投资理财均按期收回本息,收益均符合预期,公司尚未到期的投资理财余额40,000万元。

二、公司2020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最高额度拟不超过50亿元。基本情况如下:

(一)投资额度。闲置自有资金购进行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50亿元,在上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最高额度是指任一时点理财资金的最高余额。

(二)投资品种。公司选择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债券质押式回购、国债、金融债、优质公司债券以及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

(三)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牵头负责办理投资活动相关事宜。

(五)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三、投资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根据将自身实际需求,甄选优质商业银行等实力强的金融机构发行产品,适时寻求良好的交易时机以及产品品种, 保证收益的同时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不受影响。本次投资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投资理财风险及防范措施

(一)投资理财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投资理财总体风险可控,但不排除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波动等其

它因素影响,公司投资理财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防范投资理财风险:

1、公司将结合公司自身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2、公司优先选择购买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周期短、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关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3、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等有关制度要求,加强投资理财业务日常管理,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根据资金实际情况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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