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盛轴承”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2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长盛轴承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8.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6,4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2,110.3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9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
明 细 | 金额 |
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080.86 |
减:购买理财产品 | 33,000.00 |
加:理财产品到期 | 45,680.00 |
加: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 511.75 |
减: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 6,995.05 |
加:2019年度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 26.32 |
减:募集资金结余转出 | 6,733.59 |
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570.29 |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与国信证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长盛塑料轴承技术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非金属自润滑轴承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国信证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
公司名称 | 专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性质 | 期末余额 |
长盛轴承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 | 397473568193 | 活期户 | 1,446.28 |
长盛轴承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 | 1204070029300316295 | 活期户 | 0.17 |
长盛轴承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 | 1204070029300316171 | 活期户 | 122.73 |
长盛轴承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县支行 | 19330201040033511 | 活期户 | 1.11 |
长盛塑料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 | 1204070029300317995 | 活期户 | 0.01 |
合 计 | / | / | / | 1,570.29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合计为4,200万元。
2019年度,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购买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到期收回 |
中国银行嘉善支行 |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 | 2,000.00 | 2018/9/19 | 2019/1/21 | 是 |
中国银行嘉善支行 |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 | 5,000.00 | 2018/9/25 | 2019/1/10 | 是 |
中国银行嘉善支行 |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 | 1,200.00 | 2018/11/27 | 2019/5/28 | 是 |
中国银行嘉善支行 |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 | 4,000.00 | 2018/12/28 | 2019/7/1 | 是 |
中国银行嘉善支行 |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 | 5,000.00 | 2019/1/11 | 2019/4/11 | 是 |
中国银行嘉善支行 |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 | 1,000.00 | 2019/1/21 | 2019/3/4 | 是 |
中国银行嘉善支行 |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 | 1,200.00 | 2019/3/6 | 2019/6/5 | 是 |
中国银行嘉善支行 |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 | 3,000.00 | 2019/4/11 | 2019/10/15 | 是 |
中国银行嘉善支行 |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 | 1,200.00 | 2019/5/29 | 2019/8/29 | 是 |
中国银行嘉善支行 |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 | 1,200.00 | 2019/6/5 | 2019/9/9 | 是 |
中国银行嘉善支行 |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 | 2,800.00 | 2019/7/1 | 2019/11/4 | 是 |
中国银行嘉善支行 |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 | 1,200.00 | 2019/8/29 | 2019/12/2 | 是 |
单位:万元 |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购买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到期收回 |
中国银行嘉善支行 |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 | 2,500.00 | 2019/10/15 | 2019/12/18 | 是 |
中国银行嘉善支行 |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 | 3,000.00 | 2019/11/4 | 2020/1/6 | 未到期 |
中国银行嘉善支行 |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 | 1,200.00 | 2019/9/9 | 2020/1/6 | 未到期 |
中国工商银行嘉善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保本“随心E”二号法人拓户理财产品 | 500.00 | 2018/9/21 | 2019/3/26 | 是 |
中国工商银行嘉善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保本“随心E”二号法人拓户理财产品 | 580.00 | 2018/12/24 | 2019/3/28 | 是 |
中国工商银行嘉善支行 | 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 | 3,600.00 | 2018/12/25 | 2019/3/28 | 是 |
中国工商银行嘉善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63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 400.00 | 2019/4/1 | 2019/6/3 | 是 |
中国工商银行嘉善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保本“随心E”二号法人拓户理财产品 | 500.00 | 2019/4/1 | 2019/10/8 | 是 |
中国工商银行嘉善支行 | 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定向 | 3,600.00 | 2019/4/1 | 2019/10/8 | 是 |
中国工商银行嘉善支行 | 工行保本型“随心E"法人人民币 | 500.00 | 2019/6/6 | 2019/9/10 | 是 |
中国工商银行嘉善支行 | 工行保本型“随心E"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 | 500.00 | 2019/9/16 | 2019/12/18 | 是 |
中国工商银行嘉善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63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 500.00 | 2019/10/10 | 2019/12/12 | 是 |
中国工商银行嘉善支行 | 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定向 | 3,700.00 | 2019/10/14 | 2019/12/18 | 是 |
合 计 | / | 49,880.00 | / | / | / |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2,110.3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995.0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0,995.4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自润滑轴承技改项目 | 否 | 28,063.00 | 28,063.00 | 6,382.44 | 21,444.86 | 76.42 | 2019年10月 | 1,895.84 | 不适用 | 否 |
2.非金属自润滑轴承扩产项目 | 否 | 5,475.38 | 5,475.38 | 363.15 | 2,012.92 | 36.76 | 2019年10月 | 110.12 | 不适用 | 否 |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2,572.00 | 2,572.00 | 249.46 | 1,537.71 | 59.79 | 2019年10月 | 不适用 | - | 否 |
4.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否 | |
合计 | 42,110.38 | 42,110.38 | 6,995.05 | 30,995.49 | 73.61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自润滑轴承技改项目:该项目于2019年10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已结项并投入使用,除支付项目尾款外,不再继续投入募集资金。 非金属自润滑轴承扩产项目:该项目于2019年10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已结项并投入使用,不再继续投入募集资金。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19年10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已结项并投入使用,除支付项目尾款外,不再继续投入募集资金。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3,827.61万元。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917号《关于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4,200万元,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三)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募投项目已经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并结项,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12,503.88万元,已转出金额6,733.59万元,剩余5,770.29万元扣减尚需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项目尾款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扣减尚需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项目尾款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1、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 (1)募集资金置换的原因及操作流程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7年12月6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截至2018年4月8日,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账号:397473568193)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21,000万元,活期存款余额为104.33万元。因公司需在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19日支付浙江瑞正建设有限公司、嘉兴君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等供应商合计款项710.9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余额不足以支付上述款项,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推进,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先以自有资金支付了上述款项,后续统计归集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金额,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审批程序后,自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等额归还公司自有资金支付的款项。上述款项已于2018年4月23日,从募集资金专户归还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2)事后采取的措施及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后确认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本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同意对公司上述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予以确认,保荐机构亦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时,公司已委托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事项进行鉴证,出具相应的鉴证报告。 2、使用募集资金支付未来期间的信息披露服务费 (1)募集资金支付未来期间信息披露服务费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媒体信息披露费合计413.21万元(不含税,下同),其中支付给深圳证券时报传媒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报社有限公司、中国证券报有限公司和证券日报社的费用合计338.68万元,属于未来期间信息披露费用的金额为150.94万元。 (2)事后采取的措施 上述费用公司均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由于其中150.94万元的未来信息披露费不属于本次首发上市承销保荐费用,亦不属于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故不能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公司已于2018年12月4日,将150.94万元的未来信息披露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无。
六、会计师对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立信对公司编制的《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ZF【】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我们认为,长盛轴承2019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长盛轴承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金 骏 陈航飞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