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的
自愿性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下属子公司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以协议方式收购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300048)控股权(以下简称“本次收购”),就本次收购的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披露的《关于收购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2020】150号),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收购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