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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泰山: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1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0-008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20年4月7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董事10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0人。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永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批准了《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批准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

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6,174,885.83元,期末合并可供分配利润546,399,408.37元。母公司2019年实现净利润377,317,930.10元,全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23,507,660.38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情况,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1)。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批准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董事会已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宏观政策、经营活动、行业风险及竞争状况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2020年,公司将根据内控工作的要求,修订内控操作手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批准了《关于2019年度绩效考核清算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批准了《关于2020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批准了《关于2020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及融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批准了《关于2020年制度建设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华能能交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经与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能交公司)协商,华能能交公司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总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一年,经协商后可提前归还,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向华能能交公司借款余额为0元。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向华能能交公司借款总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按不超过公司及子公司取得贷款时的银行贷款利率水平承担借款利息,预计年利息支出不超过2,400万元。

华能能交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华能能交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相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吴永钢先生、石林丛女士、温立先生、王苏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相关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能能交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为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2010年7月5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开展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子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存款余额最高限额预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预计存款利率范围为0.3%—2.75%。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在6亿元的授信额度范围内进行贷款及签发票据等融资业务,预计贷款利率范围为3.69%—4.75%,贷款业务发生的利息支出预计不超过2,600万元人民币。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水平支付手续费,预计手续费金额不超过30万元。财务公司是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规定,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批准了《关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财务公司是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构成关联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十四)审议批准了《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办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0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16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拟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5亿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4亿元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3亿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3亿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1亿元
合计16亿元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决定,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有权签字人签署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的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根据2020年度融资计划,为保证各项经营工作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华世纪)、南京宁华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华物产)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170,000万元。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被担保单位担保额度上限(万元)
宁华世纪120,000
宁华物产50,000
合计170,000

在上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在被担保主体之间作适度调配。担保方式主要为信用担保(或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及其与有关金融机构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来确定。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有权签字人签署额度范围

内的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独立董事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八)审议批准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15)。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吴永钢先生、温立先生、张彤先生、石林丛女士、王苏先生、尚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审核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料,董事会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上述提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刘朝安先生、温素彬先生、程德俊先生、张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程德俊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最近一期的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审核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料,董事会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上述提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

核同意,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批准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7)。

议案3、4、5、11、12、15、16、19、20、21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7日

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吴永钢,男,196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南京市生产资料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南京市金属材料总公司总经理兼钢材市场总经理,南京黑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南京金属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南京物资实业集团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本公司董事长。吴永钢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温立,男,196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南京市物资局(物资集团)计划处科员、副主任科员,南京物资实业集团总公司计划业务部、配送分公司副处长、副经理,南京物资集团总公司进出口公司经理,南京黑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本公司副董事长。

温立先生在公司股东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任党委书记,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彤,男,1970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华能内蒙古发电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证券部和内蒙华电董事会秘书授权代表,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党委委员,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证券与股权管理部副经理、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张彤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没有任职,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石林丛,女,197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曾任河北省怀来县交通局科员、劳动人事股股长、团总支书记,河北华能京张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经理部副经理、经理、团委书记、妇委会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党委委员、副总经济师、总经济师、工会主席,北京华源瑞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现任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本公司董事。

石林丛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任人力资源部主任,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苏,男,196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助理经济师,曾任南京生产资料公司东方物产分公司业务员、部门副经理,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上海华能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现任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本公司董事。

王苏先生在公司股东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尚涛,男,197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新泰市高佐煤矿技术科井下技术员,泰安鲁能泰山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技术员,山东鲁能泰山西周矿业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主管、主任,山东鲁能泰山西周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山东新能泰山西周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本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尚涛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没有任职,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朝安,男,汉族,1956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企业家,全国电力行业优秀企业家,电力勘测设计大师,第二批全国电力勘测设计行业资深专家,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国际项目经理(A级),英国皇家建造师资深会员(CIOB),英国皇家测量师资深会员(RICS)。

刘朝安先生历任北京电力设计院勘测室组长、华北电力设计院勘测处科长、副处长、院长助理,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国电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技术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技术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技术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主要兼职: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土建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原常务理事,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原常务理事,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协会原常务理事,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原常务理事,中国国际商会原理事,北京市工程咨询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原副会长,京电机工程学会原副理事长。

刘朝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温素彬,男,汉族,1971年出生,管理学博士、会计学博士后,现任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会计名家工程入选者,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财政部管理会计咨询专家,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管理会计百人专家,江苏省会计学会总会计师分会副会长,江苏省会计学会管理会计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财务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工业和信息通信业管理会计推广应用联盟副秘书长,江苏管理会计研究中心主任。研究方向为财务管理与智能财务、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智能管理会计、投融资决策与可持续金融等。

温素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程德俊,男,汉族,1976年出生,企业管理博士学位,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企业人才发展研究基地执行主任,美国康奈尔大学工业与劳动关系学院访问学者

(2008.09-2009.08),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级研究院驻院学者(2011.09—2012.08)。现为美国管理学学会会员,中国管理研究国际学会会员,《南开管理评论》、《管理学报》、《南方经济》等杂志匿名审稿人。曾在《管理世界》、《中国工业经济》、《南开管理评论》等权威期刊上发表五十余篇论文。担任江苏省委组织部、人社厅和多家企业的特聘专家和顾问。主要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组织理论、谈判与冲突、社会资本和组织学习等领域的研究和教学工作。目前正主持和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和重点项目各一项。

程德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张骁,男,汉族,1978年出生,管理学博士,清华大学博士后,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江苏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江苏省企业国际化专家库成员,“中经智库”委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通讯评议专家。曾荣获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奖项。所从事的研究领域主要涉及国际化战略、创业管理、组织行为、知识管理。

张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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