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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太阳: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1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太阳”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金太阳及控股子公司东莞市金太阳精密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运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

1、银行理财产品:国内银行公开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2、券商、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理财产品:风险控制措施严谨,风险度低的集合理财产品、专户理财产品;

3、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

以上投资品种包含但不限于货币基金、国债、国债逆回购、保本或类保本理财产品等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得进行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以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上述投资理财,该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灵活使用。

(三)决议有效期

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相关人员签署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投资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七)关联关系

公司与投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不大,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对投资理财项目安全性、期限、收益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情况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谨慎选择合适的投资理财项目。

2、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相关人员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内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相关审核程序及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投资理财事项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且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与会董事经审核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下,运用最高额不超过3.0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董事会同意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与会监事经审核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0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率,不会损害股民利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计划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各项主业投资项目不相抵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在决议有效期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最近的财务报告,查阅了《公司章程》,审阅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及决议,审阅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及决议,审阅了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在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下,运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货币基金、国债、国债逆回购、保本或类保本理财产品等低风险投资品种,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金太阳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周忠军 黄自军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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