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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成股份关于2020年度提供财务资助授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1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提供财务资助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资助对象:控股非全资子公司?资助金额: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 提供财务资助概述

为满足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非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其业务发展,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同意向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详情如下:

(一) 资助金额及期限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控股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此期限内在总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对相关事项签署具体的文件协议等。

(二) 资金用途

公司的控股非全资子公司为公司项目投资建设需要成立的特殊目的的SPV公司(项目公司),同时公司也作为其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等的业务承揽方,给予SPV公司(项目公司)的财务资质有利于项目公司更好地推进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资金使用费

公司对控股非全资子公司的财务资助将收取资金使用费,根据当年期银行基准利率设定(含税)。

(四) 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对合并体系内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授权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主营业务注册资本持股比例(%)总资产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净利润 (万元)
直接间接
菏泽市泽元生态环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10000万90/10509.7010008.5301.86
白水县仓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实施仓颉庙中华上古文化园(一期)PPP项目范围内的所有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旅游产品开发、推广和销售等5000万90/25333.4218636.640-25.45
资溪元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实施资溪县(嵩市)有机农业科技示范项目建设工程PPP项目范围内的所有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运营管理等;旅游产品的开发、推广和销售,景区管理服务等10448万80/1354.38999.640-0.33
景德镇元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景德镇高新区环境提升改造工程PPP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维护,土石方工程、道路、供水、供气、管网、绿化、土地平整以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2973.08万95/6999.542824.4300

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向菏泽市泽元生态环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白水县仓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资溪元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景德镇元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分别为500万元、5000万元、0万元、3000万元。

三、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控股非全资子公司为公司项目投资建设需要成立的特殊目的的SPV公司(项目公司),同时公司也作为其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等的业务承揽方,给予SPV公司(项目公司)的财务资质有利于项目公司更好地推进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被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控股非全资子公司,是公司合并报表体系范围的公司,公司承担的风险可控。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向控股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此期限内在总额度内可循环使用,相关资金使用费率参考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设定(含税)。我们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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