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易世达)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139,653.5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108,986.94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50,926,761.26元。公司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2019年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公司执行稳定、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鉴于目前公司处于重要发展时期,为保障公司未来经营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董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拓展新业务需要。今后,公司将一如
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2019年度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