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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旅酒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1

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首旅酒店集团《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以诚信的理念,认真履行了各项职能。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均为独立董事,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4月1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19年度第一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首旅酒店集团2018年度审计工作相关情况。

(二)2019年7月19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19年度第二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评工作的通知》。

(三)2019年10月22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19年度第三次会议,会议通过了《首旅酒店集团2019年内控审计自评测试工作》。

(四)2019年12月17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19年度第四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首旅酒店集团2019年度审计工作相关情况。

二、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的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审计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

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等工作。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为确保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支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398万元,与公司需进行的审计业务情况相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报告期内,我们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其他未沟通的重大事项。

5、 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我们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出现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等其他可能导致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财务部、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了协调,确保相关审计工作能够及时高效的推进。

三、总体评价

2019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按时按需有序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及时审议各项议案,沟通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切实有效地协调了公司的外部审计,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保障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0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将继续本着客观、独立、专业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自身的职权,继续推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更好地完成公司及董事会的各项委托。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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