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集团”)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以及财政部于2019年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及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规定。公司监事会根据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全面审核,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上述变更对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及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及净资产无重要影响。公司在决策程序上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