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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德科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1

证券代码:300515 证券简称:三德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6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的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结合本通知附件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因此,公司按要求执行上述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涉及变更的项目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2、会计准则的修订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

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按照财政部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日起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19年 6 月 10日起执行,同时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同时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会[2019]16号、财会[2017]22号、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的时间

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新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2、合并利润表项目: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将“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3、现金流量表项目: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增加“专项储备”项目。

根据财会[2019]16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了财务报表列报,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二)收入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明确了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同时完善了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根据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目前暂不涉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因此对公司无实际影响。

(四)债务重组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修改了债务重组的定义,强调债务清偿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债权人做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根据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目前暂不涉及债务重组业务,因此对公司无实际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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