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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燃气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1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委员: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现就2019年度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后,公司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原红旗先生、独立董事李庆先生和董事王正红女士三名成员组成,原红旗先生担任委员会召集人,其中,原红旗先生和王正红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审议议案19项,听取议案1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12项议案,听取1项议案,分别为:《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融资方案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处置的议案》《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听取《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二)2019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3项议案,分别为:《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2019年10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2019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五)2019年1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2项议案,分别为:《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关于拟向鸿济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其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按时完成了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年报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就重要会计问题和重要审计事项与立信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对其完成审计工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

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年度经营状况的汇报,审阅了公司的年度及季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符合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一套规范化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审阅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控制环境,切实保障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

(五)审查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定价是根据国家政府部门相关政策精神要求,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或市场定价执行,同时考虑到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决定与各关联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相关协议的具体时间,以确保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0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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