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21证券代码:831265 证券简称:宏源药业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年4月16日以电话的方式发出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国平先生
6. 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及《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及《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推选尹国平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尹国平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要求。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推选阎晓辉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阎晓辉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推选阎晓辉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阎晓辉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的任职要求。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徐双喜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续聘徐双喜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徐双喜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要求。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刘展良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续聘刘展良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刘展良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续聘刘展良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刘展良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要求。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邓支华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续聘邓支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邓支华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资格,符合担任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要求。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程思远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续聘程思远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程思远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续聘程思远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程思远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要求。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廖胜如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续聘廖胜如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廖胜如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尹聃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续聘尹聃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尹聃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续聘尹聃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尹聃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要求。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曾科峰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续聘曾科峰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担任财务总监职务,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曾科峰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肖拥华为公司总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续聘肖拥华担任公司总监,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肖拥华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总监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总监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续聘肖拥华担任公司总监,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肖拥华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总监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总监的任职要求。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丁志华为公司总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续聘丁志华担任公司总监,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丁志华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总监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总监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丁文波为公司总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续聘丁文波担任公司总监,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丁文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总监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总监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续聘丁文波担任公司总监,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丁文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总监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总监的任职要求。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戴丽娜为公司总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续聘戴丽娜担任公司总监,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戴丽娜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总监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总监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续聘戴丽娜担任公司总监,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戴丽娜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总监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总监的任职要求。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贾雪枫为公司总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续聘贾雪枫担任公司总监,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贾雪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总监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总监的任职要求。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舒伟锋为公司总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续聘舒伟锋担任公司总监,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舒伟锋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总监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总监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续聘舒伟锋担任公司总监,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舒伟锋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总监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总监的任职要求。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已经到期, 现拟选任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成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
任职期限与其董事期限一致。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无《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