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作为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新光药业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2、购买额度及期限: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1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至2021年5月26日。
3、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应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投资决策及实施: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需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签约银行 | 理财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万元) | 期限 | 资金来源 | 备注 |
交通银行 | 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6个月 | 保本浮动收益类 | 3000 | 6个月 | 闲置自有资金 | 已到期赎回 |
交通银行 | 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5个月(154天) | 保本浮动收益类 | 2000 | 5个月 | 闲置自有资金 | 已到期赎回 |
交通银行 | 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5个月 | 保本浮动收益类 | 3000 | 5个月 | 闲置自有资金 | 已到期赎回 |
交通银行 | 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53天 | 保本浮动收益类 | 5000 | 153天 | 闲置自有资金 | 已到期赎回 |
交通银行 | 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5个月 | 保本浮动收益类 | 3000 | 5个月 | 闲置自有资金 | 已到期赎回 |
交通银行 | 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87天 | 保本浮动收益类 | 5000 | 187天 | 闲置自有资金 | 未到期 |
中国银行 | 中银保本理财-按期开放 | 保本浮动收益类 | 2000 | 无固定期限 | 闲置自有资金 | 已赎回 |
工商银行 | 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定向)2017年第3期 自动再投类型 | 保本浮动收益类 | 2000 | 6个月 | 闲置自有资金 | 已到期赎回 |
工商银行 | 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定向)2017年第3期 | 保本浮动收益类 | 2000 | 无固定期限 | 闲置自有资金 | 已赎回 |
工商银行 | 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定向)2017年第3期 | 保本浮动收益类 | 2000 | 6个月 | 闲置自有资金 | 已到期赎回 |
工商银行 | 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定向)2017年第3期 | 保本浮动收益类 | 3000 | 6个月 | 闲置自有资金 | 未到期 |
工商银行 | 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定 | 保本浮动收益类 | 2000 | 6个月 | 闲置自有资金 | 未到期 |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1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
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经核查后认为,新光药业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提升公司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太平洋证券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 ||
亓华峰 | ||
廖晓靖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