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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斯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贝斯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78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1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3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4.25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1,775,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38,797,4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92,977,6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会验字[2019]7999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存情况

2019年度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余额为39,297.76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837.51万元,利息收入13.86万元,手续费支出0.0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40,149.0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年12月9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上虞支行”)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港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9517001040009999);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苏永安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永安”)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高新区支行”)和中信建投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工商银行高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901140029200180882、3901140029200183863);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苏永安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宁波分行”)和中信建投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3320020110120100161213、3320020110120100161930);2019年12月2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苏永安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宁波分行”)和中信建投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4701014600318798、8114701011986666666);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银行帐号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港区支195170010400099993,000.5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390114002920018088217,145.09
3901140029200183863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332002011012010016121310,001.85
332002011012010016193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811470101460031879810,001.58
8114701011986666666
合计40,149.07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0万

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9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没有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2019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永安化工有限公司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9,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或者以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贝斯美2019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00Z0101号)。报告认为,贝斯美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贝斯美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获取资料、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贝斯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项目报告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贝斯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1: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9,297.7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 酰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26,297.7626,297.76---2021年8月--
2. 新建企业研发中心技改项目10,000.0010,000.00---2021年1月--
3. 营销网络扩建项目3,000.003,000.00---2021年11月--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9,297.7639,297.76---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39,297.7639,297.7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先期投入10,149.77万元,截至2020年4月20日止,尚未进行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或用于现金管理,将继续用于原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邱勇汪家胜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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