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的报告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19年的工作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19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相关制度的健全情况
公司制订的《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职权和议事规则,以及任职资格、提名、选举和更换的具体流程做了详细的规定,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有效执行。
二、独立董事履职整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石芳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于2019年8月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9年9月18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胡振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时提名其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4名独立董事充分行使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发挥专业特长,以合理谨慎态度,勤勉尽责,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及决策程序的科学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1、按时参加董事会会议,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都进行了深入了解和仔细研究,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建议。同时,持续关注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履行独立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对公司股权激励、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重要事
项客观、审慎地进行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监督职能。
2、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独立董事积极参与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及相关会议,对公司发展规划、股权激励、对外投资等方面提出了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审慎决策提供了支持。
3、关注公司内控建设情况。独立董事多次与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人员就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评价的情况进行交流沟通,并根据自身专业经验提出相应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监督并促进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4、深入了解公司情况。独立董事通过参加公司会议、现场办公、电话和邮件沟通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重大事项情况。此外,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各项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及时,使广大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的最新情况。
三、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李石芳 | 4 | 4 | 0 | 0 | 否 |
郑丹 | 6 | 6 | 0 | 0 | 否 |
常远 | 6 | 6 | 0 | 0 | 否 |
胡振超 | 2 | 2 | 0 | 0 | 否 |
2、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专门委员会 |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战略委员会 | 常远 | 1 | 1 | 0 |
提名委员会 | 常远 | 1 | 1 | 0 |
郑丹 | 1 | 1 | 0 | |
审计委员会 | 李石芳 | 4 | 4 | 0 |
郑丹 | 4 | 4 | 0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郑丹 | 2 | 2 | 0 |
李石芳 | 2 | 2 | 0 |
四、独立董事提出的异议事项内容及异议理由
2019年度,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未对公司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五、独立董事提出的建议及采纳情况
报告期内,各位独立董事发挥自身专业特长,通过公司现场办公、参加会议、邮件、电话等形式,对公司的战略发展、对外投资、财务和内控管理、信息披露等提出了宝贵建议,主要包括:
1、关于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应根据经济环境及行业变化情况并结合自身条件,及时把握发展机遇,充分发挥“自主经营体”模式的优势,科学有效地实施战略规划与工作计划,以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关于对外投资:公司应根据战略规划和布局,合理选择对外投资项目,并严格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范对投资项目进行调研、分析和评估,以提高收益和降低风险。同时,应不断优化完善《投后管理制度》,并对所投资项目进行严格的投后跟进和管理。
3、关于财务和内控管理:公司应持续优化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加强采购、销售、存货、资金等关键管控点的管理,重点关注募集资金使用、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产减值等事项,以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4、关于信息披露:公司要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不断完善和有效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加强对新修订及新出台的法律规范、行业政策的学习,以确保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护广大投资者权益。
公司认真听取并采纳了独立董事的意见,并在上述各方面进行了完善和改进。
六、独立董事现场办公、实地查看的情况
2019年度,独立董事李石芳先生、郑丹女士、常远先生、胡振超先生多次到公司现场办公,实地了解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与相关工作人员展开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状况、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及风险控制情况。此外,他们还经常以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实时关注行业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
况的影响,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七、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公司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情况、变更独董、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重要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发表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19年1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
1.1 | 关于对外投资购买股权的议案 | 同意 |
1.2 | 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议案 | 同意 |
1.3 | 关于向关联方出租房产的关联交易议案 | 同意 |
1.4 | 关于新业务单元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 同意 |
2 | 2019年4月1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
2.1 | 关于2018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当期及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 同意 |
2.2 |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 | 同意 |
2.3 |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事项 | 同意 |
2.4 |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 同意 |
2.5 | 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 同意 |
2.6 | 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 同意 |
2.7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 同意 |
2.8 |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 | 同意 |
2.9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 同意 |
2.1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事项 | 同意 |
2.11 | 关于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事项 | 同意 |
3 | 2019年4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
3.1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 同意 |
4 | 2019年8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
4.1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 同意 |
4.2 | 关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和当期外担保情况 | 同意 |
4.3 |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 同意 |
4.4 |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 同意 |
5 | 2019年10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
5.1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 同意 |
5.2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事项 | 同意 |
5.3 |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事项 | 同意 |
5.4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 | 同意 |
6 | 2019年12月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
6.1 |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事项 | 同意 |
八、独立董事参加培训情况
独立董事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及后续培训、《上市公司治理与规范》、《董监高买卖股票行为规范》等涉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股票行为规范、上市公司规范指引及上市公司并购、再融资、信息披露、内幕交易、风险评估与内部控制实务等相关内容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更好地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九、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石芳、郑丹、常远、胡振超
2019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