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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孚高科: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1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根据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资金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2020年度公司将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委托理财投资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委托贷款、债券投资等产品。拟投资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的议案。

2、根据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资金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承诺: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

二、委托理财的主要内容

1、委托理财投资额度:拟投资额度不超过50亿元,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2、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委托理财产品投资投向:公司委托理财投资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委托贷款、债券投资等产品。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4、投资决策及产品配置:公司委托理财投资决策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委托理财的产品可进行中短期配置,期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3年。

5、委托理财授权: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实施委托理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产品形式的选择,期限、金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等与购买理财产品相关的所有事宜和签署相关法律性文件。

三、委托理财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控制

1、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公司委托理财所选择的理财产品,投资方向均为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品种,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3、公司已制定了《资金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投资决策、核算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四、截至三月底,公司委托理财资金为人民币45.7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6.17%。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

的规定;公司建立的《资金理财管理制度》明确了委托理财的审批流程、权限和风险管控措施,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选择的理财产品,投资方向均为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品种,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委托理财投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建立的《资金理财管理制度》明确了委托理财的审批流程、权限和风险管控措施,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对此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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