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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柏新材:2019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0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如是,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已出具审计报告:□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其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工作尚未完成,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和准确性,公司将延期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目前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已完成除财务数据及财务分析外的大部分内容。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法在2020年4月3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完成应收款项的函证、无法检查文件单据的原件,无法按期前往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惠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执行现场审计工作。审计会计师不存在与公司管理层就重大审计事项意见未能达成一致的情况。

目前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进度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完成公司未受疫情较大影响的子公司的审计外勤工作,正在继续推进母、子公司应收账款的回函工作,并已于近日启动针对子公司广州惠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的文件单据原件检查工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预计将于2020年5月28日出具审计报告。

公司已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延期披露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回避表决情况:无。

公告编号:2020-014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2020年5月29日

(五) 应对措施

2、公司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及年报编制的配合工作; 3、公司根据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和年报编制进度,已安排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延期披露事宜并及时披露; 4、公司将进一步根据审计情况,组织安排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及披露工作,确保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质量和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二、 风险提示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2019年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将延期披露。根据证监会及股转的相关规定,公司确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披露年报的,应当在疫情因素消除后两个月内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原则上不晚于6月30日。若公司不能在2020年6月30日前披露经审计的2019年年度报告的,则可能存在公司股票被暂停转让,甚至被终止挂牌的风险。联系人:郭菊涵 联系电话:021-59970621 传真:021-39551870 邮编:201812。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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