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加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杨裕镜董事长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为临时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出席董事6人。董事何正宇(HO CHENG-YU)因工作原因常驻广州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董事张弘因不在公司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延期披露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0-013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工作尚未完成,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和准确性,公司将延期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在全国股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无。《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