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4月17日召开七届十次董事会、七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19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项 目 | 2019年计提金额 |
1 | 信用减值损失-坏账损失 | 75,678,384.39 |
2 | 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损失 | 75,242,703.95 |
合 计 | 150,921,088.34 |
上述计提事项已得到公司2019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确认。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50,921,088.34元,相应影响公司利
润总额150,921,088.34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计提后有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1日
报备文件:
1、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文件和独立意见;
3、公司七届五次监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