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0-015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19年年度监事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人员发出了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19年年度监事会的通知,并于2020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文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以记名投票的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业绩》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度报告包括A股年报和H股年报,分别根据公司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
财务报表编制,其中A股年报包括年报全文和摘要两个文件,将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H股年报包括年度业绩公告和印刷版年报,业绩公告将与本公告、A股年报同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披露。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17,243,708.67元。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53,964,483.3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5,396,448.33元后,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28,568,034.9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56,733,410.15元,扣除2019年分配的现金股利140,400,000.00元(含2019年中期分配的现金股利52,650,000元),截至2019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44,901,445.14元。
经综合考虑公司2019年中期利润分配情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建和改造项目自有资金需求及发行可转债事宜等因素,为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大的业绩回报股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19年度末期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在建和改造项目自有资金投入和未来新项目资金储备需求。
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在建和改造项目自有资金需求及发行可转债事宜等因素,为维持公司营运资金的正常周转,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求,2019年度末期不再进行利润分配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未
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任期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ESG(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公司发布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时,公司聘请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出具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