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尚品宅配: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8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检查和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19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2019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发表如下意见:

1.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9年12月31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2.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9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二、《2020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该方案兼顾了公正与激励,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的发展阶段,可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

三、《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的,符合《公司

章程》以及上市承诺。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兼顾了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文件。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已经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严格执行,通过持续的改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对公司生产经营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都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在公司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重要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真实情况,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切实有效的。

五、《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询问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后,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八、《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以及“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我们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600股。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合法,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合法、合规。该议案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关于调整华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原本的生产基地全部位于佛山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交货周期,也加大了公司的物流成本。而近年来公司加大了加盟店的拓展力度,这对公司的产能也提出了较大的挑战。为解决上述问题,公司投资设立无锡维尚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华东生产基地,从而优化公司的现有生产基地布局。

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中,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对华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能若项目顺利实施,可以进一步满足智能定制家居未来的产能需要,优化公司的现有生产基地布局。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调整项目投资金额。

十、《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事宜,主要是为了进一步促进全资子公司的项目建设,解决其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事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彭说龙胡鹏翔曾萍

2020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