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不含5,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由于公司外销业务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和对冲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对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不含5,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外币币种包括美元、日元等。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2、资金规模、期限
根据公司外销业务规模及实际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不含5,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时间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余额不得超过5,000.00万元(不含5,000.00万元)。
3、资金来源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使用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
4、授权事项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5、交易对方范围
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措施不完善而导致的风险。
3、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交易对手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合约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所有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原则上将选择产品结构清晰、具有市场流动性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
2、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公司及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监控流程,加强财务
部门对银行账户及资金的管控,严格履行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3、密切关注国际外汇市场动态变化,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在外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调整外汇套期保值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4、慎重选择与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公司审计部门将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和披露。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是必要和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