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一季度政府补助情况统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包装”或“公司”)以及控股分、子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累计各类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268.03万元。上述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公司
公司 | 补助项目 | 2020年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上海宝翼制罐有限公司 | 产业结构调整补贴 | 35.75 | 与资产相关 |
河北宝钢制罐北方有限公司 | 升级专项资金 | 24.47 | 与资产相关 |
/ | 其他 | 46.34 | 与资产相关 |
小计 | 106.56 | ||
成都宝钢制罐有限公司 | 纳税先进企业专项奖励 | 25.00 | 与收益相关 |
河北宝钢制罐北方有限公司 | 生产专项补助 | 45.00 | 与收益相关 |
河北宝钢制罐北方有限公司 | 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 | 20.00 | 与收益相关 |
/ | 其他 | 71.47 | 与收益相关 |
小计 | 161.47 | ||
合计 | 268.03 | / |
注:各单项补助金额在20万(含)以下的,归类在其他项。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款项计入2020年度当期损益,最终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程度,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2020年度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