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8 证券简称:威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 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9年度,公司给予众华所的年度审计报酬为156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历史沿革:众华所成立于1985年9月,是在上海注册的中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原名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事务所更名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华所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在北京、深圳、郑州、南京、合肥、广州、杭州、宁波、成都、昆明等地均设立了业务分所。
2、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
3、执业资质:众华所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31000003),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357),并在美国PCAOB注册。
4、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众华所拥有合伙人41人,注册会计师334人,从业人员总数1,045人,目前有307名注册会计师可签字盖章证券服务业务报告,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人数698人,首席合伙人为孙勇先生。
5、 业务信息
众华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45,620.19万元,其中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收入5,049.22万元。2018年度众华所为5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业务,2018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房地产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6、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金额:众华所自2004年起购买职业保险,不再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年累计赔偿限额为2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7、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
(1) 刑事处罚:0次
(2) 行政处罚:2次
(3) 行政监管措施:6次
(4)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 项目组成员信息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姓名:文爱凤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1997年1月开始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审计服务业务21年,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特别在企业改制上市、企业重组和资本运作、上市公司决算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
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王培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从业经历:2001年5月至今从事证券相关审计服务工作,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
3、质量控制负责人姓名:孙立倩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从业经历:1997年11起从事审计工作,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文爱凤、王培,质量控制负责人孙立倩符合独立性要求,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审计工作,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熟悉公司业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积极建议和帮助。我们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和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