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审查、监督职能。现就2019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且符合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具体如下:
1、2019年4月8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关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18年8月6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19年8月27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19年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委员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2019年12月26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19年第四次会议,检查了201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对公司内控机构的各项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计委员会在2019年度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保持与年审会计师持续沟通,积极履行职责。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时,审计委员会与之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保证了年审各阶段工作的有序开展和及时完成。在年审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意见,并与之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重大事项的情况。
2、监督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查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审阅了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整改要求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健全,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3、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修订和执行进行监督和建议,审议了《201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保障了年度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进行。今后,我们将继续认真监督和指导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0二0年四月十七日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报告》之签字页)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孙宗彬
王玉强刘松强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