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5 证券简称:康拓红外 公告编号:2020-010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17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4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0年4月17日9:15 至2020年4月17日15:00 的任意时间。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环保科技示范园7号院2号楼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层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邵文峰先生
6. 会议召开合法、合规说明: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489,213,9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15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32,237,8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21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56,976,0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9380%。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98,011,0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65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1,034,9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1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56,976,0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9380%。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1.01.候选人:关于补选董事暨选举夏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0,891,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5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688,4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1.3056%。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夏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候选人:关于补选董事暨选举袁利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0,861,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4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658,7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2753%。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袁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1.03.候选人:关于补选董事暨选举丁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0,831,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4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629,0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245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丁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2.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7,915,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46%;反对1,298,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712,5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8.6751%;反对1,298,5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7,915,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346%;反对1,298,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712,5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51%;反对1,298,5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4.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87,915,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46%;反对1,298,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712,5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51%;反对1,298,5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5.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87,915,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46%;反对1,298,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712,5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51%;反对1,298,5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包林律师和张有为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