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月 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年 1月 1日起施行。
公司拟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相应变更会计政策,并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详见上述“一、概述”。
(二)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 4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