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坚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按照公司的发展战略,积极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继续强化内控管理,建立健全现代化管理体系,提升执行力文化层次和执行水平,加快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恪尽职守,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19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公司经营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年度经营计划规范运作,稳健经营,实现营业收入187,787.8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02%;营业利润1,5410.4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9.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98.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4.44%。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产品分类 | 营业收入(元)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同比增长 |
铁路电气化产品 | 787,333,239.35 | 42.64% | 122.35% |
铜母线及铜制零部件 | 1,049,866,739.84 | 56.86% | 1.60% |
其他 | 9,289,809.76 | 0.50% | -18.32% |
合 计 | 1,846,489,788.95 | 100.00% | - |
二、2019年度公司治理情况
(一)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2019年,董事会共提请组织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历次大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及表决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确保股东大会决议得到有效的实施。
(二)董事会运行情况
2019年公司董事会共组织召开了7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1)2019年4月11日组织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十六项议案。
(2)2019年4月23日组织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19年7月4日组织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2019年8月19日组织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等三项议案。
(5)2019年9月24日组织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6)2019年10月16日组织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7)2019年10月25日组织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6项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及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
职责和议事规则规范运作,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就专业性的事项进行研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本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各召开1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19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2019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积极深入公司现场调研,了解公司运营、研发、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控股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五)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披露的各类公告及文件共计80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做到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等敏感期,严格执行保密义务,公司未发生内幕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2020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0年,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在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的情况下,公司将努力保持健康发展的态势,各项经营指标争取持续增长,同时董事会还将推进以下工作: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谨慎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
2、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做好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高效执行每项股东大会决议。同时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
3、切实做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透明度。
4、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形成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5、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建立并完善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继续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从维护股东的利益出发,勤勉履职,按照既定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方向开展工作,确保实现公司的可持续性健康发展。
2020年,董事会将在全体股东的支持下,团结奋进、锐意进取,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强有力的措施,开创公司发展的新局面。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