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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天路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8

股票简称:西藏天路 股票代码:600326 公告编号:临2020-18号转债简称:天路转债 转债代码:110060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020年4月16日,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藏天路”)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分别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本次新收入准则变更的内容主要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新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财务报表主要有如下重要变化:

(1)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行项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行项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

(2)新增“应收款项融资”行项目;

(3)列报于“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行项目的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

(4)明确“递延收益”行项目中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不得归类为流动负债,仍在该项目中填列,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行项目;

(5)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自“其他收益”行项目前下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行项目后,并将“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列于“资产减值损失”行项目之前;

(6)“投资收益”行项目的其中项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均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已披露的财务报告,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三、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意见: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严格依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要求进行的合理有效的变更及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严格依据财政部要求,变更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相关准则的规定,对公司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严格依照财政部相关要求实施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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