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并报表范围内,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590,009.95元;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35,284,361.03元,公司拟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3,528,436.10元。公司在按以上标准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755,924.93元,期末母公司合计共有未分配利润107,843,258.6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以扣除公司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168,050,000股为分配基数(公司总股本168,114,000股,扣除公司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64,0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4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033,2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入下一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份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19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而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
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