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20-019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说明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是经国家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在为我公司审计及验资过程中,业务熟练、工作勤勉,表现出极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公司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验资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1月28日经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3】0071}号文批准,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设立(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1999年9月由财政部批准设立)。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08553078XF,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01室。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北京市财政局核发的编号为11000168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拥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编号为000356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自2013年11月改制设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张增刚。目前合伙人共70名,注册会计师446名,从业人员总数1200名。近一年来注册会计师转入101人,转出6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379名。
3、业务规模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营业收入23,907.75万元,净资产2,961.74万元,2018年度收入中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收入3,961.41万元,客户数量39家,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资产均值70.9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18年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3.5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受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管措施1次,受到证监会各地方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15次,具体如下:
序号 | 类别 | 时间 | 项目 | 事项 | 是否影响目前执业 |
1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7年8月22日 |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10号《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王会栓、宋志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否 |
2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7年7月10日 | 北京屹立由数据有限公司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27号 《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李力、陈翔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 否 |
3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7年12月5日 |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47号 《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马燕、单鹏飞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 否 |
4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7年10月24日 | 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136号 《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宋俊英、崔利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决定》 | 否 |
5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8年3月8日 |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2 号 《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否 |
6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8年7月26日 |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5号 《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否 |
7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8年11月26日 | 厦门商中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31号 《厦门证监局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 否 |
8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8年11月26日 |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78号 《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马燕、单鹏飞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 否 |
9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8年10月25日 |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81号 《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否 |
10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9年1月21日 |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4号 《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韩秋科、李叶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否 |
11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9年5月6日 |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64号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沈建平、李松青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否 |
12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9年10月28日 |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鉴证项目及2018年度商誉减值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48号《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李松清、吴丽丽采取出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 否 |
13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9年9月9日 | 潍坊北大科技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预测性财务信息审核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70号《深圳证监局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杨光、岳丁振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否 |
14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9年12月9日 | 东营正宜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地瑞科森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76号《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巩平、岳丁振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 否 |
15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9年12月19日 |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商誉专项检查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47号《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韩秋科、李叶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否 |
16 | 行业惩戒 | 2017年11月22日 |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项目 | 会协【2017】47号《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首席合伙人张增刚予以通报批评,对马燕、石拥军予以公开谴责》 | 否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会栓,注册会计师,2002年至今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未有兼职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敏燕,注册会计师,1997年至2017年12月曾先后就职于深圳市华美龙实业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5月至今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未有兼职情况。
本期签字会计师:苏志军,注册会计师,2014年至今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未有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项目合伙人王会栓受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管措施1次(具体情况已在上表中列示)。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在公司现有审计范围内,聘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50万元(伍拾万元整)(不包括审计过程中会计师代垫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等费用),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审计费用一致。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
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资质条件,具有丰富的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