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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股份: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8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向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认真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现将公司监事会2019年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2019年,监事会成员出席了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一次和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有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并作为监票人进行了监票;列席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第三十六次、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和第四次会议。

(二)监事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各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次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2019年4月24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1.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 4.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9年6月18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2019年7月5日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19年8月21日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9年10月10日第七届监事会第三会议1.关于购买青山科技5%股权的议案
2019年10月22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四会议1.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监事会对2019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2019年,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廉洁勤政、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本年度没有发现董事、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报告,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本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各项费用提取合理,财务运作规范。

(三)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议,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执行的是市场定价,交易公平,符合本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无内幕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作出有关关联交易的决议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的义务,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五)检查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监事会依法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2019年公司董事会按照证监会和深交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和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各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编制、披露工作,及时、公平、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确保了投资者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生产情况的知情权,未发现信息披露方面的重大缺陷。

(六)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监事会依法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实施开展有效监督,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内幕信息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或通过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监事会换届的相关议案。7月5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七届监事会成员;股东会后,第七届监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了监事会主席,并就《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学习探讨,确保监事会能够依法履职,科学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

四、对《201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监事会对《201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有效评价。

(一)为了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将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修改为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内部审计机构组成、范围、实施方式与程序等,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架构。

(二)2019年,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部机制健全,未有违反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颁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监事会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一)完善监督职能。紧紧把握化工市场环境与公司发展战略,探索建立监事会工作新机制。围绕公司2020年的生产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强化资金的控制及监管。

(二)建立与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信息沟通渠道和有效的沟通方式,围绕公司中心工作,积极、主动、严细监督,提高监督效率,支持经营班子的依法经营。

(三)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监事会成员要积极参加证监局及深交所组织的各项培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监督检查水平,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股东的权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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