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19年度
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对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上统称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年度审计结束后,希格玛对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希格玛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跟踪配合,现将希格玛本年度的审计情况作如下评价:
一、2019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希格玛与公司董事会和高管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等情况的了解后与公司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60万元人民币,不存在或有收费项目。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于2019年12月初成立审计小组,于2019年
12月中旬完成年报审计计划阶段的工作,制定了总体审计策略与具体审计计划,并就审计计划与公司审计委员会进行了书面的沟通。 2020年1月3日开始进行年度正式审计工作。审计小组于2020年1月21日完成了现场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之后通过两个月的内勤工作,并最终在2020年4月初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希格玛执行年审的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情况
1、独立性
希格玛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希格玛和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希格玛对公司的审计业务不存在自我评价,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审计工作中希格玛及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2、专业胜任能力
审计小组共由7人组成,其中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人员3 名,审计助理4人,组成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三)审计范围及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的情况
1、审计工作计划评价
在本次审计工作开始之前,审计项目组持续关注了公司近年来的发
展状况,并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治理结构、内控制度等风险因素,并结合以往的审计经验,制定了2019年年度审计总体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为完成审计计划并减小审计风险做了充分的准备。
2、具体审计程序执行评价
审计小组在根据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的完整性、设计的合理性和运用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的基础上,确定需实施的控制性测试程序和实质性测试程序。
3.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的评价
审计小组在本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事务所对财务报表发表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是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做出的。
(四)重大问题处理及与管理层和治理层的沟通
1、影响被审计单位的业务环境,以及可能影响重大错报风险的经营计划和战略:
本年度化工行业下行压力明显增大,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下降趋势明显,公司的经营环境较上年发生明显变化。
2、对管理层就会计或审计问题向其他专业人士进行咨询的关注:无。
3、在连续接受委托时,就会计实务、审计准则应用、审计或其他服务费用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进行的讨论或书面沟通。
(五)审计结论
1、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审计工作,希格玛的审计范围未受到限制。
2、经审计调整后,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希格玛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关于下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
从聘任希格玛到本年度执行审计业务完毕,希格玛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根据希格玛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我们建议继续聘任希格玛作为公司 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