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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维设计:2019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7

公告编号:2020-033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原董事张云林先生及廖立凯先生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董事会正常履行职能、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提名我们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自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来,我们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的发展谏言献策。现就我们2019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自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来,我们出席董事会和列

公告编号:2020-033席公司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出席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罗奇22002
廖义刚22002

二、2019年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自我们于2019年9月9日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未发生须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我们认为不存在可能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事项,不存在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我们无需发表独立意见。

三、现场检查情况

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我们累计用超过十天的时间,不定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调查,截至目前,未发现异常情况。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在履职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0-033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在履职期间,我们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我们未发现公司存在重要事项未按规定提交董事会审议、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开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以及其他涉嫌违法违规或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重点关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充分运用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我们还积极关注报纸、网络等有关媒体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向公司了解相关信息。履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和汇报公司有关经营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积极地支持和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2020年我们将继续确保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诚信与勤勉的义务,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践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公司在2020年实现跨越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助力公司在资本市场再上一层楼,赢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公告编号:2020-033特此报告。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罗奇独立董事:廖义刚

2020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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